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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當今世代,網路穿梭於彼此,空間逐漸被壓縮,無遠弗屆的好,深深有感。但校園霸凌卻也因此多了一種傷害的手段,甚至可比實體傷害來的更為嚴重。

       以下故事算不算一種霸凌了?容我敘說:我有一個朋友,與幾位同學在大學宿舍一同住(大一原則上強迫住宿)。朋友之間,偶爾嬉笑怒罵,我想在所難免,但有時大聲了點,他們也是會控制,深怕叨擾宿舍的靜謐氛圍。雖然他們的宿舍,有些老舊,但依舊有不錯的隔音效果,左右房的同學也從未嫌他們吵過,他們也都能體諒這般情況(畢竟這算一種「禮尚往來」)。

       但近日,在某個臺灣大學生常用的社交軟體上,發現了一則貼文(應該說連續兩天皆有),寫著「XXXX房,一直都很吵......」。原本只是看起來芝麻蒜皮的小事,但貼這篇文的竟然是自己系上的學長,而引起了網路激烈的正反論戰(發文者言這不是「戰」)。其中更為諷刺的是,他們推測這篇文的發文者並不住在宿舍。此話怎說?因為我朋友他們那房住在五樓,而同科系的學長僅有一、二樓有人罷了,若聲音如此劇烈,能傳及此,那豈不早有一堆人來理論?舍監難道又不會來探查情況嗎?所以他們推測是有某學長惡意發起的針對性言論。為此,他們這幾日不停與朋友解釋實情,非常困擾......

       這樣的網路行為到底算不算一種霸凌呢?由於筆者並非法律系學生,僅能以有限的資料分析(但也有與一名書記官稍稍討論過此事)。根據刑法第三百十條:「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......」簡單來說,不管經由何種方式指摘或傳述,不論公開或私下傳播,只要當事人認為有毀損名譽之實,即可構成毀謗罪。而上述網路行為,已明確指出哪一房號,即該房住宿者覺有毀謗之實,即可提出告訴。儘管當事人已刪除貼文,但我朋友說他們皆以截圖存證,且根據當日此文的網路ID追查發文者並不困難,所以告訴勝訴率極高,但礙於是系上學長,目前暫給一次機會,但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
       這個故事,背後所涉及的議題,是網路的另類霸凌,已經成年的學生難道不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?難道不知道霸凌是犯罪的第一步嗎?還是又該將責任全部推給學校呢?我想很值得我們反思其中,究竟霸凌的根源何在?又該如何抑止呢?

       以上是筆者個人看法,如有不同意見,歡迎討論。

       我是楓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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